1、由于不合理使用,發(fā)生的事故:
(1)違反操作規(guī)程,在使用之前,先打開了灶具開關,這樣形成“氣等火”的錯誤操作,會使大量的液化氣先跑出來,再點火就出事故。
(2)當灶具點燃后,又去松動減壓閥或其它部件,使氣體漏出,甚至高壓氣體噴出發(fā)生火災。
(3)對已經“用完”的液化石油氣鋼瓶,沒有關閉好角閥就先卸下減壓聞。這樣,鋼瓶內的殘液就慢慢氣化流出,遇有火種,就會造成事故。
(4)用戶不按規(guī)定辦事。如任意把瓶內殘液倒出來,隨便擰動部件以及用火、蒸氣、熱水等其它直接對鋼瓶加熱。
2、由于檢查不夠和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:
(1)連接灶具上的膠管老化、變質,腐蝕等未能及時發(fā)現(xiàn)更換.
(2)對新灶具沒有經過試壓,對新用戶沒有教會使用方法。
3、設備不配套或者加工不合規(guī)格造成的事故有:
(1)角閥加工精度不夠,造成漏氣。
(2)減壓閥漏氣或壓力不穩(wěn)。
(3)灶具開關不嚴密或沒有密封酯漏氣。
(4)減壓閥手輪與鋼瓶不配套,有時把減壓閥只旋上二、三扣,就誤認為擰緊了,一點火,高壓氣體跑出來會立即失火。